为满足我市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的需求,结合各单位医疗卫生人才队伍现状,唐山市市直公立医院拟面向省级重点医学院校、国家“双一流”院校选聘2025年本科及以上学历普通类高校毕业生44名,
2025届高校毕业生是指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5年高校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2025届毕业生本科需是统招普通类高等院校毕业。
共选聘优秀医务人员44名,其中市工人医院13名,市人民医院12名,市中医医院5名,市第二医院5名,市妇幼保健院7名,市第五医院2名。(岗位信息表见附件1)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2025年应届毕业生,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实际的要求的从其要求。《岗位信息表》年龄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4年3月7日至2007年3月6日期间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9年3月7日至2007年3月6日期间出生。以此类推。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以报名第一天的时间为准;
(五)具有国家统招计划高等院校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企业对学历有具体实际的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的要求为准);
(七)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选聘岗位所需要的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名称”的,须一字不差;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审核;
(八)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后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2.报名要求:网上报名,不少于5个工作日。应聘人员也可在招聘现场提交报名材料。
网上报名要求:2025年3月7日08:30至4月30日17:00。应聘人员将报名登记表及相关报名材料形成压缩文件后发送到拟报考单位指定邮箱。邮件主题注明:姓名-报考公司名称-报考职位名称-联系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需提交报名材料:
(2)能证明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一份,2025年7月31日之前提交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
用人单位依照发布的校园选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材料来资格审核检查,资格审核检查工作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凡发现应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与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以上相关材料原件均在招聘现场核实。
本次校园选聘面试采取答辩方式来进行。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赋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分。总成绩=面试成绩。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1.考察: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查阅拟聘人员档案,按照《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岗位条件和岗位要求,审核拟聘人员资格条件,并进一步对拟聘人员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做考察,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公示: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指定一所学校官方网络站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不是聘用。
拟聘人员体检、考核合格的,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相应资格证书、毕业生完整档案材料,经审核无误后,由企业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按照管理权限由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后,报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1.拟聘用人员经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确定为事业编制聘用人员,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唐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分别办理相关手续。
2.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公开选聘人员按有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合同约定的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4.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因所留联系方式无法接通造成的后果自负。
唐山市将以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和建筑的舒适性、健康性为重点,打造环渤海高端绿色建材供应基地,建设北方重要的装配式建筑部品制造集成中心,建设成为河北省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重点城市。
在巩固和保持唐山已有优势的基础上,逐步推动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的各项工作,加快实现绿色建筑高水平质量的发展、装配式建筑规模化发展、超低能耗建筑发展初见成果,建设河北省绿色低碳城市。
考虑现有政策体系、建设条件的不确定性、唐山市绿色建筑发展现状以及规划实施的可操作性等因素确定:
到 2025 年底,全市新建城镇民用建筑全部按照绿色建筑标准建设,其中星级绿色建筑占比不低于50%;中心城区星级绿色建筑占比不低于60%。
到2035年,全市星级绿色建筑占比不低于90%,其中中心城区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到100%。具体详见下表。
本规划综合考虑唐山市既有建筑绿色改造情况和省市有关政策要求,到 2025 年完成城镇具有改造价值的既有建筑调查,有序推进既有建筑节约能源改造。到 2035 年稳步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提升既有建筑能效水平,提高住宅健康性能,公共建筑机电系统的总体能效比现有水平提升10%。
根据《唐山市装配式建筑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2019-2025)》中对全市装配式建筑产业高质量发展要求,结合唐山市装配式建筑发展现状 及有关政策要求确定其发展目标如下:
规划到 2025 年,唐山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5%;到 2035年,唐山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 50%,其中中心城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60%。
逐步建立起完善的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建筑工业化运作体 系,逐渐完备建筑工业化的政策管理机制、激励机制、财政扶持机制和监督考核制度,并具备良好的实施效果。建筑工业化水平得到全面提升,发展水平位于全省前列。
规划考虑超低能耗建筑发展基础、国省有关政策及超低能耗建筑技术水平要求等多方面因素,确定到 2025 年,积极推广超低能耗建筑,助力京津冀双碳目标实现;到 2035 年,超低能耗建筑发展初见成果。
本规划考虑了唐山市有关政策及《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规定要求等多方面因素,根据规划唐山市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面积比例要求,确定唐山市全装修规划总体目标如下:鼓励发展全装修工程,探索不同住宅性质的全装修模式,提高人们对全装修的认同感,形成全装修发展的良好氛围,到2025年底新建民用建筑全装修比例达到50%,其中中心城 区比例达到60%。到2035年底鼓励寻求更为绿色低碳的发展模式。
大力推广绿色建材应用。到 2025 年,全市新建民用建筑中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达到50%;展望到2035年,建立健全优先选用绿色建材的机制,星级绿色建筑全面推广绿色建材。
到 2025 年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城镇建筑可再次生产的能源替代率达到8%。到2035年,新建民用建筑全面安装太阳能系统,其中星级建筑按照最佳倾角范围布设光伏设备的比例力争达到50%,坚持一体化设计,依据气候可行性评价结果,宜电则电,宜热则热。
根据《唐山市中心城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21-2035)》确定唐山市中心城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2025年50%以上建成区达标,2030、2035年80%以上建成区达标。